服务内容:
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提供的法律服务
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:
一、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亲属的委托担任其律师、辩护人。
(一)侦查阶段,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法律服务:
1.提供法律咨询;
2.代理申诉、控告;
3.申请取保候审;
4.了解涉嫌的罪名;
5.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;
6.了解有关案件情况。
(二)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,除了享有上述侦查阶段的权利外,还可以从事如下工作:
1.有权查阅、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。
2.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信;
3.调查取证;
4.根据事实和法律,向检察院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。
(三)律师在审判阶段,除了享有上述侦查阶段的权利外,还可以从事如下工作:
1.有权查阅、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。 2. 同在押被告人通信;
3.调查取证;
4.参与法庭审理;
5.根据事实和法律,向法院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证据和辩护意见;
6.代为提起上诉;
7.代为提起申诉。
二、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。
律师可以提供如下工作:
1.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;
2.查阅卷案;
3.调查取证;
4.参与法庭审理;
5.指导、协助或者代理委托行使诉讼权利;
6.与公诉人互相配合,依法行使控诉职权,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展开辩护;
7.独立发表代理意见,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;
8.代理委托人向检察院提请抗诉;
9.代为提起申诉;
10.向委托人提供其他法律帮助
三、接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,担任其诉讼代理人:
1.提供法律咨询;
2.代写刑事自诉状;
3.调查取证;
4.参与法庭审理,协助自诉人充分行使控诉职能,运用证据证明自诉人的指控成立;
5.代为提起申诉。
6.向委托人提供其他法律帮助。
四、接受公诉案件被告人、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,担任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:
1.撰写附带民事起诉状;
2.指导、协助委托人收集、调查取证;
3.协助委托人申请财产保全;
4.参与法庭审理;
5.代为提起上诉;
6.代为提起申诉;
7、向委托人提供其他法律服务。
五、接受附事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委托,担任诉讼代理人:
1.撰写答辩状;
2.调查取证;
3.参加法庭审理;
4.代为提起上诉;
5.代为提起申诉;
6.向委托人提供其他法律服务。
六、死刑复核、审判监督代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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